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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社会治理焕发新活力

2016-05-31 14:03 出处: 人气: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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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社会治理焕发新活力

市政协建言献策助推我市社会治理创新

  □苏报记者新月

  今年以来,市政协就如何加强我市社会治理创新工作开展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形成《关于我市社会治理创新的建议》(草案),该草案经市政协十三届二十五次常委会审议通过。

  创新体制机制,提升科学化水平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工作,特别是新形势下,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积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科学化水平,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城乡社会治理服务设施建设成效明显。近年来,我市全面构筑了“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的安全防控网,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纳入《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列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并建立稳评工作信息平台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专家库,推动了全市各地各部门严格落实稳评工作责任,促进了各类重大项目、重大决策、重大问题应评尽评,连续八年开展城区社会治安监控系统建设,全市监控探头累计超过42万个,有效预防和化解了大量潜在稳定风险。整合涉及人口信息的公安、工商、社保、医保、民政等多家政府部门数据,推动建立苏州人口基础信息数据库,已汇聚39家成员单位52类1亿余条人口信息。建成了协同指挥6区29个职能部门的数字城管平台,苏州成为“数字城管”新国标出台后第一个通过验收的地级市。全面升级改造城乡社区服务实施,截至2015年底,城乡社区办公、活动用房平均面积分别达1379平方米和1579平方米,各地集中新(扩)建了一批集聚多种功能服务广大群众的“民众联络所”和“三社联动”综合体。
  城乡一体化的社会治理架构初步形成。我市紧紧抓住被列为国家城乡发展一体化综合改革试点和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的重大机遇,通过“三大纲领”、“一百多个文件”的政策调整和软硬件建设,积极探索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深入推进城乡建设统筹发展。2008年,太仓在全国首推“政社互动”工作机制,推动政府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基层自治组织的自我治理活力,探索出了一条促进“政社互动”的有效路径。
  “政社互动”现已经全面推广,实现了全
  市镇(街道)、开发区全覆盖。2014年,
  我市启动“三社联动”综合试点。在姑苏区7个街道7个社区,其他市、区各选择1个镇(街道)开展先行先试,探索建立需求征集、民主协商、项目决策、绩效评估、多元参与和社区协同等项目化工作机制。今年这一创新实践将在全市全面推进。
  社会治理服务探索亮点纷呈。针对我市进入“老龄化”社会、成为“新移民城市”和打造“人才天堂”等特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涌现出了苏州新市民积分管理、公安警民联系卡、姑苏区“邻里情”居家养老中心、高新区出租屋超市等大量来自基层的创新实践,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品牌效应。7年来,“政社互动”已从太仓的探索、苏州的实践走向了全省、全国。苏州工业园区发挥中新合作开发区的独特优势,积极学习借鉴新加坡社会治理经验,在中新合作区实行以“社区工作委员会”为基层行政机构的社区治理体制,构建了独具特色的社工委、社区工作站和邻里中心、社区居委会三级治理服务体系,塑造了社情民意联系日、工资指导理事会、企业社会责任联盟等工业园区社会治理品牌,获评第四届“中国管理科学奖”。
  社会治理工作者队伍素质不断提高。各类社会组织发展迅速。截至2015年底,全市登记的社会组织8100家,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13520家,社会组织总数超过2.1万多家。万人(户籍)拥有登记的社会组织达12.3家。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建设力度,打造社会组织培育基地集群,已建成各类社会组织培育基地71家,社会组织培育体系基本形成,社会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据初步统计,苏州市常年开展活动并在有关部门和信息平台注册的社会志愿服务团队合计已达1320余支,志愿者总人数达到116万人。社会工作者队伍的文化水平、组织能力和专业技能有所提高,全市累计有7620人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继续保持全省领先地位。

  城乡新结构带来社会治理新挑战

  随着苏州经济转型升级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建设的加快推进,我市经济结构、人口结构、城乡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特别是乡镇和社区规模扩大、外来人口增多、基层治理基础还不扎实等情况,对现阶段社会治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以下几个突出问题:
  理念转变有差异,创新经验整合不够。少数领导还没有实现“社会管理”向“社会治理”理念的根本转变。误认为社会管理就是传统党委或政府从上至下直到最基层的行政式的管理,没有认识到社会治理是充分激发和调动作为公共机构的政府公共力量和作为自组织系统的社会力量各施所长共同管理社会事务的过程。
  全市社会治理工作形成了不少亮点、特色和经验,但是部门之间、区域之间相互学习借鉴的力度不够,示范培育和品牌推广的效应不佳,尚未整合提炼形成继“张家港精神”“昆山之路”“园区经验”后具有地方特色并行之久远的社会治理“苏州模式”。
  体制改革没同步,社会服务力量分散弱化。城乡一体的社会治理架构虽初步形成,但市级机关与三区合并的姑苏区职责不清、问题凸显,社会服务场所和服务形式与群众的需求有较大差距。全市向社会力量购买社区服务投入不足,社区服务社会化整体水平不高。同时,街道和社区的职能机制还不顺畅,街道办事处大多还有招商引资、协税护税的经济职能,疏于对社区的管理服务。有些基层社区只有办公地点,没有足够的空间设置社会组织和开展居民娱乐活动。推进社区“减负增效”虽取得初步成效,但社区行政化体制还没根本转变。社区服务形式普遍单一,内容以政府公共服务为主,在居民大量需要的养老、托幼、保健、娱乐、家政、文艺等方面的服务还很欠缺。
  政策配套还不够,社会组织发育不健全。一是上下政策法规不配套,激励效果未充分显现。我市虽然出台了一些优惠和扶持政策,但还比较分散,扶持力度不够大,配套也不系统,激励效能未充分显现。
  二是社会组织发展较快,政府转移职能购买服务跟不上。
  供求不平衡,社区基层队伍建设亟须加强。专业社工数量明显不足。目前,我市基层社区队伍建设总体上还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专业社工人员数量明显不足,不能满足群众多元化、个性化、专业化的需求。同时,社工队伍人才结构不尽合理。社区工作者专业化职业化程度不高,多数没有接受过系统的社会工作技能培训尤其是社会管理的专门知识教育,各类社区工作者的培训面和培训力度不均衡,深入居民中做细致有效的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方法亟待加强。此外,社工待遇提高慢,留不住优秀的青年人。

  多方努力,共同推进社会治理创新

  进行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维护社会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命题和重要论断,这为苏州社会治理创新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十三五”期间,是苏州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和积极探索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重要阶段,只有围绕社会治理领域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探索实践新思路、新办法、新措施,先行先试,大胆创新,才能不断提升全市社会治理的能力水平,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顶层设计,体系治理。一是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发挥党委政府统筹规划作用。党委政府要直面社会治理环境的新变化,以提高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导向,准确把握合成治理的总体框架、职责权限、运行方式、运作流程和体制机制调试等整体规划。根据“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齐抓共管”的方针,努力打造“党建引领、法治保障、政社互动、基层自治”的社会“善治”系统。二是发挥党委政府组织推动作用。综合治理涉及部门多,头绪繁,根据市委确定构建社会治理八大工作体系的要求,从体制上理顺“条块分割、各管一摊”的弊病,强化全局意识,摒弃本位主义,更加注重多方合作,进一步做好凝心聚力的工作。三是社会治理法治化。良法是善治的前提。加强法治政府和法治型党组织建设,对现有法规应逐一梳理。通过加强地方立法、细化法规,强化政府规章实施力度和刚性约束,
  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真正让法治成为苏州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四是深化街道体制改革。理顺市级部门与姑苏区的职责关系,科学下放部分治理内容和权限,有序推进分级治理模式。五是帮助社区“小巷总理”减负,激活基层自治细胞,实现基层治理方式变革,使其真正成为社区自治主体,规范各级行政行为,执行工作事项进社区准入制度,落实减负责任考核,切实加强社区减负长效动态管理。
  2.整合提升,智网联动。一是条块资源整合,将原“分散作业”提升为“合成作战”。进一步在市、县级市(区)层面整合形成公安、市容市政、交通、住建、规划、环保、工商、人口计生等相关部门的联动管理机制,探索根据不同任务运用“模块化”组合的集成方式逐步实现高水平的大协作治理。二是情报信息整合,将原“信息孤岛”提升为“集群共享”。全面推行分层社会网格化治理模式,优化整合网格内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等资源,着力提高基层社会综合治理能力。三是系统平台整合,将原“层级调度”提升为“扁平指挥”。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功能完善、服务便捷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印发《新市民手册》口袋书及开设网络专版,综合运用云计算、大数据质效分析以及立体化视频监控平台,结合“智慧社区”建设,逐步实现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和社会商业服务等信息资源集成,推进社区治理和服务新模式。
  3.城乡一体,上下贯通。减少治理层级阻隔,科学设定治理跨度,实现治理重心下移。一是纵向理顺市(区)、镇(街道)与城乡社区的工作关系。将社区行政性事务职能上收镇(街道)、服务管理资源职能下沉村(社区)。二是统筹布局城乡人机互动政务应用系统。以建设“智慧城市”“诚信体系”等为契机,统筹整合现有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和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努力形成覆盖市、县级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的上下贯通、高效便捷、信息共享、功能拓展的全市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网络。三是精兵简政,提高效能。加快改变城乡社区一站式大厅按条线设置岗位“自扫门前雪”现象,全面推行“综合受理、一门服务、全科社工、全能服务”的工作机制。
  4.一核多元,协商共治。一是完善基层“一核多元”共治机制。加强社区(村)党组织的核心领导,融合多元主体协同协作、互动互补、相辅相成发挥更大的作用。真正做到“支部建在社区”、“党员深入楼道”、“书记(村长)坐在村(社区)口”。履行好领导基层自治,指导社区管理服务站和各类社区服务组织,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的职能。二是发挥好社区(村)居委会的自治主 体 作用。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开展自治活动。依法推进城乡社区民主选举,针对性化解矛盾纠纷。扎实开展民主决策、管理、监督实践,组织居民依法有序参与社区治理。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大力发展基层协商民主,促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三是加快社会组织和专业社工机构的培育。加强职业化、专业化、本土化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向专业社工机构购买社区社会服务的力度,推进社区服务社会化。
  5.分类指导,不断提高。一是创新思路,先行先试。苏州工业园区可以开放创新综合实验区和中新社会治理合作试点为契机,在借鉴创新、要素聚集、内涵提升、法治建设等社会治理创新上为全市提供新经验。二是勇于实践,跨越发展。高新区(虎丘区)、昆山等地结合经济转型升级、城乡一体化和开发区新一轮转进“弯道超车”,大胆探索新常态新环境下社会治理的新思路和新办法,形成可复制和规范移植的经验。三是善于总结,不断提高。张家港、常熟的综合执法下沉,吴江盛泽的“综合治理”,昆山市张浦和吴中区木渎的“社会治理协调指挥中心”都有特色,有成效,应认真总结,及时推广。姑苏区厘清与市级机关职责,作为全国首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应将社会治理工作与古城保护相结合,更加注重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完善,更加注重利用信息化推动治理现代化,打造一批具有示范效应和推广价值的社会治理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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