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空(http://www.ghwshi.cn/):鄂尔多斯市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目前,全市已构建起市、旗、社区三级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市本级和部分旗区成立了社会组织服务机构,协助规范管理和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伊旗、东胜区、康巴什新区等七旗区分别设立了“社会组织孵化园”,培育孵化壮大社会组织。积极启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试点,两年间,全市用于购买服务的资金达730万元。
2014年以来,凭借鄂尔多斯市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的有利契机,鄂尔多斯市市旗(区)两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服务与管理工作,推进了登记管理制度改革,激活了社会组织这一领域,激发了社会组织整体活力。截至目前,全市社会组织为1605个,其中社会团体1038个、民办非企业组织535个、基金会32个(含自治区登记的30家),全市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为8个,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迎来了新一轮社会组织发展热潮。
2014年,市民政局印发《鄂尔多斯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鄂尔多斯市开始降低登记门槛,实行直接登记。社会组织登记“松绑”后,社会组织数量激增,仅2014、2015两年就增加社会组织606个,年增长率达29.55%。其中,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占全市登记总量的20%,总数达300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