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空(http://www.ghwshi.cn/):教育部社科司关于下达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2016
内容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高等学校:现将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2016年度第一批经费下达给你们,并做如下说明。
关键词:社科;哲学社会科学;高等学校;资金;教育部
作者简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高等学校:
现将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2016年度第一批经费下达给你们,并做如下说明。
一、一般项目研究经费
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间通过结项的历年一般项目:拨付剩余经费。结项通知详见“教社科司函[2016]9号”“教社科司函[2016]64号”(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一般项目结项经费拨款一览表)
二、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经费
通过结项的重大课题攻关项目:拨付剩余经费,一、二期已拨90%,三期按10%拨款。
三、专项任务项目经费
1.2016年3月立项的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全额拨款;
2.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专项项目,一、二期已拨80%,三期按20%拨款。
上述拨款将由我部财务司拨至各高校财务计划内账户。拨款情况可登录“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查询,详见《2016年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划拨情况一览表(第一批)》。
各高校和项目依托单位要加强对上述科研经费的管理,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现行财务规章制度的要求执行,确保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挤占、转移资金。同时,请各单位督促相关项目负责人按项目计划加快资金使用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各高校和项目依托单位若财务账号发生变更,请及时把最新财务账号信息传真到我司,避免拨款经费无法下达。
联 系 人:魏贻恒、杨 锋
联系电话:010-66096629
传 真:010-66096630
【附件】2016年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划拨情况一览表(第一批)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2016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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