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空(http://www.ghwshi.cn/):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市社会保险中心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这里是中国·滨州网“全面深化改革,着力改善民生”网络在线访谈。近几年,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和其他各种渠道,我们经常看到有关社保改革的话题,市民对社保改革的情况也是非常关心。具体到滨州市,社保改革现在都有哪些进展,今天我们邀请了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董洪喜同志,董局长将围绕“健全制度、强化措施,努力构建坚实的社会保险服务体系”的主题,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社会保险工作方面的问题并回应网友提问。本次访谈与滨州传媒网联合直播,欢迎广大网友通过中国·滨州网在线访谈专栏和滨州传媒网政务访谈专栏提交问题,参与讨论。 董局长你好。
【嘉宾 董洪喜】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在中国滨州网与广大网友互动交流。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社会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广大网友朋友们咨询有关社会保险方面的问题,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1、【主持人】所谓社保改革,就是建立更加适应人民群众需要和社会发展需求的社会保障体系,请问董局长,在这方面咱们都做了哪些工作?
【嘉宾 董洪喜】 社保改革通俗来说就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健全和完善,通过改革,建立更加适应人民群众需要和社会发展需求的社会保障体系,体现在社会保险工作上来说,这几年主要有以下几项比较大的动作。一是建立了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我市最早在2003年开始试点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之后经过几年发展分别建立了城乡分开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制度。为了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使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享受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我市分别于2011年和2014年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进行了整合,建立了统筹城乡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主持人】随着这项工作的完成和完善,现在“新农合”和“新农保”已经成为历史名词了.
【嘉宾 董洪喜】对。2014年,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现整合以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全市正式建立。这就是接下来我要说的第二项大的动作,全民医保体系基本形成。我市将居民医保的参保范围定位为我市行政区域内未参加职工医保的所有人员包括持有居住证的常驻外来人员。同时建立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转换接续制度,从而实现了医保的全员覆盖。截至今年9月底,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368万人。三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制度改革顺利推进。2015年,根据国家和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部署和要求,我市印发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我市成为全省第一个启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市。目前,各项改革正在逐步按要求推进。四是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体系进一步理顺。在各项社会保险制度整合的同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步得到整合理顺,2014年全市居民医保经办机构全部划归人社部门管理。2015年底,我市撤销原市劳动保险事业处、医疗保险事业处等4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组建成立了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社保经办机构在市级实现了整合统一。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的服务水平和质量,在整合理顺的过程中也得到进一步提高。
2、【主持人】通过您的介绍,我们对社会保险体制改革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也期待改革给大家带来更多保障和便利。社会保险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访谈公告发布以来,吸引了大量网友的关注。下面,我们来看一下。
【中国滨州网网友“小飘萍”】我常年在外地打工,还有必要在老家入新农合吗?
【嘉宾 董洪喜】 这位网友你好。首先要纠正一下你,你所说的“新农合”,已经与城镇居民医保整合了,现在统一叫“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如果你已经在打工地参加了医保,就没有必要在老家再参加一次居民医保。如果你在打工地没有参加医保,那么还是建议你及时在老家参加居民医保。我市居民医保政策规定,外地务工、上学等长期异地居住的参保人员可选择当地一家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就医,在参保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审核登记后,可享受我市同等级别医疗机构住院支付待遇;不办理审核登记手续在异地住院的,按照市外异地就医的有关规定执行。
【主持人】也就是说,长期在外地务工的城乡居民,在老家参加了居民医保,是可以再选择务工当地的一家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就医的。
【嘉宾 董洪喜】对,只要在参保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审核登记就可以。所以说,如果没有在外地参加医保,在老家及时按规定参加居民医保,还是很有必要的。
3、【中国滨州网网友“杨逍”】本人跟公司签的三年合同年底就到期了,如果合同到期了,我不想做了,跟公司辞职了,请问可以去办理失业保险补助吗?具体操作步骤是怎样的?还有听说要是自己辞职的不可以办理失业保险登记是这样的吗?
【嘉宾 董洪喜】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是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是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当然,如果是你自己主动辞职是不符合申领失业金的条件的,但是还是应该及时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和《山东省失业保险规定》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本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4、【滨州传媒网网友“彩虹糖是真的甜”】我在市区的一家公司上班,已经快半年了,但是老板说要等满了一年的试用期后才给交社保。请问有这样的规定吗?
【嘉宾 董洪喜】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即已形成,因此,用人单位必须为试用期内的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像这位网友的这种情况,还是要首先确定是否已经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就有权要求公司为自己缴纳社会保险,如果公司拒不缴纳,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建议尽快补签,以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中国滨州网网友“八方来财”】我是干个体的,自己买了十多年的养老保险了,听说交够15年就能领养老金了,有没有这个政策?
【嘉宾 董洪喜】这位网友你好。从你的描述看,你应该是以个体工商户身份参加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你提的这个问题很有代表性。目前,不少人认为养老保险费缴费年限满15年即可,这其实是一种误解。《社会保险法》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 15年的,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就是说,参保职工要领取养老金必须同时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 年。因此,你缴费满了15年,只是达到了最低缴费年限要求,并不意味着你就能领养老金了,还需要你同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我国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 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同时,我国的养老金政策设计是缴费时间越长,缴费基数越高,退休后养老金就越高,也就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如果有缴费能力,还是建议广大参保人应该尽量早参保、早缴费、延长缴费年限,这样可以提高你未来的退休待遇。
6、【主持人】退休待遇问题都是大家十分关心的。我知道,前不久我市也是刚完成了今年的退休职工养老金待遇调整工作。董局长能给广大网友简要介绍一下有关的情况吗?
【嘉宾 董洪喜】好的。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要求,本次退休待遇调整的范围是: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我市的退休待遇调整工作已经于9月底顺利结束。这次待遇调整总体来说有两个与以往不同特点:一是企业和机关事业两类退休群体首次同步调整基本养老金,这也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后,企业职工和机关事业职工养老保险逐渐同步的表现之一。二是调整比例在6.5%左右,是多年来退休人员首次降低调整比例。这也是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在社会保险领域的折射。总的来说,这次退休待遇调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同步调整,任务复杂,新情况比较多,在财政等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经过各级经办机构同志们的共同努力,新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在9月30日前已经全部按时足额发放到了退休人员手中。本次退休待遇调整工作共涉及全市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15.03万人,其中企业退休人员11.35万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3.68万人,调整后人均月增加养老金185元。
7、【主持人】这里是中国·滨州网“全面深化改革,着力改善民生”网络在线访谈。今天我们邀请了滨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董洪喜同志,请他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社会保险工作方面的问题并回应网友提问。
【中国滨州网网友“暗夜星空”】我有一个亲戚,是农村的,生了挺严重的病,据说有大病保险可以报销,请问什么样的病可以报销?报销比例是多少?具体怎么办?
【嘉宾 董洪喜】按照居民大病保险政策,从2015年开始,居民大病保险不再限定病种,而是按照医疗费用额度计算。也就是说,不论这位网友的亲戚是生了什么病,只要他的医疗费用达到了居民大病保险的起付线,就可以获得大病保险报销。2016年,全省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报销,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50%报销;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60%的报销;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部分按65%的报销。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报销30万元。
【主持人】居民大病保险和居民基本医保是同步的
【嘉宾 董洪喜】对,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是已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也就是说,只要是正常参加居民医保,正常缴费的居民,即自动获得居民大病保险参保资格。目前,我市居民大病保险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部分三级医院已经实现了即时结报,参保居民在住院过程中,如果达到大病保险报销的标准,在出院结算时,系统会自动予以报销。如果是在没有实现现场联网结算的医院住院,只需要保存好住院病历、住院发票等有关材料,出院后到辖区的人保财险保险公司办理报销就可以了。
8、【滨州传媒网“蜡笔小新”】我父亲是市直的,今年7月份办理了退休手续,为什么这几个月医保卡里都没有打钱?之前一切正常的。另外,退休后医保卡里每个月大约打多少钱?
【嘉宾 董洪喜】这位网友你好。我推测你父亲的情况,可能是办理退休手续后,他的单位未向医保经办机构报送退休审批表,导致医保经办机构无法正常拨付退休后的医保个人账户。按规定,参保职工退休后,所在单位需每年年初调整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基数,如单位未按时调整和报送有关材料,将影响当年个人账户的拨付。具体情况你也可以直接电话咨询市社保服务大厅的职工医疗保险窗口,电话:3162693。我市职工医保政策规定,医保个人账户每月划拨,在职人员45岁以下的按照医保缴费基数的2.4%划拨,45岁以上的按照3.1%,在实际缴费的次月月底拨付到位;退休人员按上年度基本退休金的4%,扣除5元大额救助金后按月拨付。需要注意的是,基本退休金指的是通过社保经办机构发放的退休金,退休人员单位发放的各类津贴补贴是不在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计算范围的。
9、【主持人】这是个全民医保的时代!关注医疗保险的人越来越多了。
【中国滨州网网友“乖乖小猴”】我的孩子是今年5月出生的,现在还没有入医保,前一段时间生病住院了,听说只要给孩子办了参保就能报销?有这回事吗?
【嘉宾 董洪喜】首先肯定的答复这位网友,针对出生不满6个月的新生儿的确是有这个优惠政策。我市居民医保医保政策规定,新生儿出生后应在6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出生当年个人参保费,新生儿参保后,自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如果超过6个月参保的,除缴纳个人参保费外,还需要补缴政府补助部分,且缴费3个月后才能享受居民医保待遇。根据政策,建议这位网友尽快给孩子办理参保手续,如果孩子超过6个月大再参保就不能享受针对新生儿的优惠政策了。新生儿参保手续也比较简单,首先到孩子户口所在的乡镇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参保登记,然后再缴纳个人医保费就可以了。
10、【中国滨州网网友“天亮了”】我朋友在下班回家途中发生了车祸,受伤了,现在交警认定他承担主要责任,请问我朋友还能认定工伤吗?
【嘉宾 董洪喜】《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科员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虽然这位网友的朋友是在下班途中受伤,但是他在所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不符合该条规定,也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其他认定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所以他的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
11、【主持人】现在随着车辆的增加,交通事故也呈多发状态。还是提醒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保护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网友“孙扬”】 听说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医疗和养老都不需要交,请问有这个政策吗?
【嘉宾 董洪喜】 这位网友你好。根据政策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就是说,在你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基本医疗保险费是不需要你本人缴纳的。至于基本养老保险则没有这项政策,当然如果实在是经济能力有限,也可以选择不缴纳养老保险,但是如果不缴,将会造成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和个人帐户储存额的减少,进而影响将来的退休养老待遇水平。所以还是建议你根据自身的经济情况,尽可能续保缴费。
12、【网友“张新政”】我母亲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今年开始领养老金了,请问这个农村养老金是怎么计算的?
【嘉宾 董洪喜】这位网友你好。居民养老保险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全部由政府出资,我市自今年7月份开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同时,根据省规定和我市经济发展、物价变动等情况,市政府也会适时调整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最低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每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和政府缴费补贴组成,个人账户养老金每月的领取标准是本人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除以139,这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办法是相同的。
13、【中国滨州网网友“南非钻石”】我是咱滨州的退休职工,现在随子女搬迁到南京居住,在这边提取养老金有手续费,这个问题能解决吗?
【嘉宾 董洪喜】您好!如果您退休后长期在外地居住,可到当地的工商银行新开银行卡后,本人或委托亲友携带您本人身份证、新开的工商银行卡原件和复印件,到您社保关系所在的社保经办机构前台办理银行账号变更手续,以后的养老金可以直接发到您新开的异地工行卡账号中,这样在外地市取养老金就没有手续费了。
14、【网友“小静”】我爱人前几年认定了工伤,一直领取工伤津贴和护理费,明年他就到退休年龄了,听说这两块钱都会停发。那他的待遇是不是要降低啊?
【嘉宾 董洪喜】首选明确的告诉这位网友,您爱人退休后待遇不会降低。《社会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计算方法和非工伤职工正常退休的养老保险待遇的计发办法相同。《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已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费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因此工伤人员不管是在职还是已经退休,只要存在护理等级,都应当享受护理费,退休人员护理等级有变化的,应当按照新鉴定的护理等级继续享受护理费。
【主持人】社会保险工作事事都连着群众最直接、最切身的利益,感谢董局长对大家的提问都做了详细的解答,谢谢您,节目最后还有什么话要对网友讲?
【嘉宾 董洪喜】非常感谢大家对社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刚才,大家咨询了很多问题。在回答问题的过程中,我也深深感受到了大家对社保工作的期许和要求,这对于我们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有很大的帮助和促进作用。由于时间仓促,刚才回答的有不完整的或者不全面、不对的地方还请广大网友朋友们谅解和理解。线下大家也可以直接拔打人社服务热线12333进行咨询,我们的工作人员通过在人社信息系统查询具体信息后,可以给大家做针对性的解答。谢谢大家!
【主持人】这次访谈到这里就结束了,感谢各位网友参与本期节目,同时感谢滨州日报、滨州市电台、电视台、鲁北晚报、滨州传媒网,以及驻滨媒体大众网、齐鲁晚报、鲁中晨报的支持。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