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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榆中汞中毒事件追踪:危险化学品处置留隐患

2016-05-30 14:42 出处: 人气:  评论(0

原标题:《榆中县一学校发生汞中毒事件3名学生汞中毒42名学生尿汞超标》追踪

废弃多年水泥厂危险化学品处置留隐患

榆中县环保局称原华康水泥厂未报告有危险化学品汞的情况

  废弃厂区的大门本版图片由西部商报记者 窦文杰摄

中国甘肃网5月27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 (记者 窦文杰) 日前,榆中县小康营学校发生一起汞中毒事件,该事件引发各界高度关注。事发后,榆中县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迅速开展废旧厂矿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要求小康营乡政府落实监管责任,立即查封原华康水泥厂。那么,涉事的水泥厂是个什么样的企业?学生为何能进入水泥厂并带出瓶装液体汞?5月25日,西部商报记者再次赶赴榆中进行了相关调查。

追问:

涉事的危险化学品为何没得到有效处置?

一家废弃多年,几乎无人问津的水泥厂,因多名小学生汞中毒事件而再次进入人们的视线。

记者从榆中县委宣传部了解到,“榆中华康水泥厂”属于多年前的榆中县小康营乡办企业,2010年该企业由于产能落后而停产。但停产前,该企业却与当地两家银行发生贷款并负债,虽然经过了司法诉讼,但产权仍然不明晰,故目前该水泥厂的监管依然属于小康营乡政府。

据榆中县环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涉事的危险化学品汞来自该厂废弃的化验室内。

汞属于危险化学品,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解散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不得留有事故隐患。处置方案应当报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公安部门备案。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应当对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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