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空(http://www.ghwshi.cn/):法国会通过新闻来源保护法
海外网10月8日电 据欧洲时报报道,据法新社巴黎10月6日报道,国民议会最后一次表决通过后,国会两院当天就最终通过了社会党提出的一项法律提案,旨在加强媒体的独立性,特别是保护记者的消息来源,但此法未得到一致赞同。
这条《有关媒体自由、独立和多元化》的法律文本,所有左派议员都投了赞成票,民主派及中间派联盟(UDI)弃权,共和党投了反对票。
文化部长阿祖莱女士指出,这条法律旨在向记者提供独立执业所需的防线。
这条法律使政府在最后一刻兑现了奥朗德2012年总统大选时的一项承诺,即加强保护记者消息来源的保密性。
与2010年的达蒂(Dati)法相比,这条法律将保护范围扩大到整个编辑部、领导层以及合作者(按行计酬的记者)。
该文本的另一个进展是,如果传播的消息“在民主制国家里构成正当目的”,就再也不能以窝藏“涉及违反职业保密罪、违反调查或预审保密罪、损害隐私权罪的材料”为由,对记者进行法律追究。
只有凭自由与羁押法官的决定才能不顾消息来源保密性原则。
新法律用一份违反刑事法行为清单取代了达蒂法所谓的“公益的决定性需要”的概念,即《刑事法》第一卷第一章和第二章(损害国家根本利益及恐怖主义)罗列的罪名,罪名若坐实可判7年徒刑。
这份清单有不同的诠释。文化部为清单辩护,回顾称“公益的决定性需要”是检察院为获得涉及贝当古案(Bettencourt)的《世界报》记者的名字援用的模糊概念,即使最高法院后来裁定检察官不对。
而记者第一大工会组织SNJ发表公报,为这个判例辩护,对一系列“网开一面”行为清单提出批评,认为这是“以加强保护消息来源为名,行削弱之实”。
社会党籍报告人布洛什高兴地指出,这是真正的革命。而SNJ遗憾地指出,这是把职业伦理分割成碎片,有多少企业就有多少公约。
法律文本还加强了视听高级委员会(CSA)的使命,以确保“新闻及其节目的公正性、独立性和多元化”,特别是“相对于电台电视台股东及广告客户的经济利益”。
布洛什曾承认,这个条款是受博洛雷多次对电视四台进行干预一事的启发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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