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空(http://www.ghwshi.cn/):一篇报道发表后
记得那是我从部队转业到检察机关从事检察宣传工作以后,第一次遇到因发表批评性报道被人找上“门”,这件事虽然已经过去了20多年,但初被人“找”的紧张,到结果的圆满一直深刻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每次想起都别有一番滋味。
那是1992年10月,我在《检察日报》上发表了一篇《假冒“××”名牌矿灯被查处》的报道。报道发表后的一个星期日,我突然接到了一个莫名其妙的电话。我刚抓起电话就听到话筒里传出了一阵质问声:“我跟你前世无冤今世无仇,你为啥要在报纸上‘捅’我呢?害的我客户退货,还引来了工商局和检察院的查处。”
一连串的质问让我一下子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从对方隐约的叙述中我想起来,我是写过一篇这样的稿子。当时最高检曾就检察机关要严厉打击假冒商标犯罪,为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问题多次发出指示,焦作辖属的济源市检察院查办了一起假冒“××”名牌矿灯商标案,主要案犯已被依法逮捕,一些个体企业也因仿冒生产受到查处,被中央电视台质量万里行曝光。我依据有关材料在稿件里通报了个别假冒“××”名牌矿灯商标,仿冒生产个体企业的情况,并说明了此行为将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其中就有这个打电话厂长的厂子。说实在的,听到这个厂子的损失我倒可以理解那位厂长那时那刻的心情,但我作为一名负责法律宣传工作的检察官,我有责任揭露犯罪,宣传法治,提醒群众。于是,我在电话里理直气壮地与其摆事实讲道理,但那位厂长还是坚持认为就是我的那篇报道把他的厂子“捅”惨了。站在一旁的爱人听到我与那位厂长的通话,似乎明白了什么,也不止一次地向我投来了赞许和支持的目光。
几天后,一位同事悄悄地对我说:“那个厂长到处打听你是不是有啥背景,还打听你家里人的情况……”此后,我家里接连不断地接到了一些莫名其妙的电话。要么是在半夜,要么电话接通后对方不讲话,要么话中有话地说:“你把俺‘捅’惨了,你能好过吗?”对于这些近似恐吓的语言,在武警部队服役20多年刚转业到检察院工作的我,倒没有太放在心上。但我爱人的心却整天绷得紧紧的,她把家里的门安了保险锁。儿子上学,她反复交代放学后要马上回家,看到爱人的这些举动,同事们、邻居们也都劝我:“不要大意,红了眼的人什么事都能干出来,防人之心不可无嘛。”
随着这种紧张的“防备”持续了一段时间后,那个电话却莫名其妙地再没有出现过。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突然又接到了那位厂长的电话。不过,这一次与过去大不一样,不再是那么充满火药味了,语气较以前明显变得温和而且诚恳,言语之中流露出愧疚和羞涩,他向我道歉了:“对不起,打扰您了检察官。过去,我曾有过不理解您的地方和不礼貌的言辞,请恕我过去对您的冒犯。”听到这些话,我再一次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了。“说真的,我还真想去检察院登门感谢您呢,如果没有您在《检察日报》的那篇报道作促进,我一个个体企业的厂长,就不可能有受到冲击后的反思,更不能有今天的二次创业……”
事后我才得知,他的厂被多家新闻媒体曝光后,不仅引起了众多客户退货,造成了很大经济损失,还被推上了被告席。经过深刻反思后,他专门参加了有关部门举办的法律知识培训班恶补法律知识,很快地增强了法律观念和商标意识,他痛定思痛,决心依法经营,合法挣钱。后来,我从有关部门还了解到,经有关部门批准,他已经申报了自己的矿灯商标,产品投入市场后,迅速打开了销路,经营情况有了明显好转。他所经营的厂子被有关部门评为合法经营先进个体企业,他本人还被评为先进个人。他风趣地说:“靠仿冒别人的牌子挣钱,既不合法又不安全,还是守法经营,本分经商,抱着自己的孩子放心。”
不打不成交,我俩后来成为心里经常惦记的好朋友,虽然至今我们还未曾见过面,但他却不止一次的邀我去他家里做客,去他的厂子参观呢!
细想起来,我和这位厂长能交上朋友,还真要感谢《检察日报》从中牵线。
(作者系河南省焦作市检察院退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