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时空(http://www.ghwshi.cn/):新闻是否可以包装
人,付强死亡,田刚、余建则不存在。”,已经为谭千秋事件的真伪性做了定论,然后余文则是在为这种“造假”做出解释,“这一切都没了意义”。
这样的论点难免有几分牵强附会,似在为什么辩解。在谭千秋事件中,事情的真想究竟是什么,这样的追究的确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但是人们需要思考的是,究竟大众是需要真相,还是需要符合真相的真相。对,谭千秋事件符合人们理想中英雄楷模的一贯形象,舍己为人,大爱无疆,且谭又是教育工作者,一切都尽善尽美,仿佛谭不做出这样的事件,就辜负了这么多符合的条件。既然文中提到,可以确定谭千秋事件为造假事件,那么作为新闻从业者,我们要做的是为这种造假辩解还是维护新闻的真实性和纯洁性?
确实,在汶川地震时期,谭千秋的出现无疑给那个艰难的时期注入了一种精神上的镇定剂,人们也对这样的英雄喜闻乐见。谭千秋同雷锋一样,都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影响,一时间弘扬社会正气,社会和谐,似乎有这么两位标杆,整个社会就是歌舞升平人心向善的样子。雷锋时代太过遥远,况且那个时代也太过特殊,我们无从去指责,挖他的老底也无甚意义,但是在今天,在没有了当年的愚昧和盲目,在号称民主法治民智已开的今天,谭千秋事件的再次爆出,我们还能沉默吗,或者说也跟愚民一样,跟着一起歌功颂德?
文中说我们需要一个道德标杆,“即便这个道德标杆是虚拟的,我们同样需要,因为没有标杆的社会,更加可怕。”作者甚至提出,人们对此类感人事迹的态度,可以把它等同于文学作品和小说,“小说和文学作品塑造的人物形象永远是虚构的,但人们还是会陷入其中,因为书中的主人公带给大家的影响依然是无法磨灭的,他给人们建造的是精神上的支柱和对美好的追求。”
作者没有注意到,这是新闻,不是小说。谭千秋事件的一开始,就打着新闻的旗号,人物通讯何其感人,谭何其伟岸高大。若说他是小说,人们在一开始在心中便有一个判断的界定,若以新闻的面目出现,只能是欺骗。即使是善意的谎言,这种对新闻的亵渎和对民众的愚弄也不可饶恕。
存在即有理,这篇报道的出现不管是出于何种目的,肯定是为了某方的利益。笔者无意将其阴谋论,暂且相信这全权是为了倡导舆论,稳定民心,是件好事。为了一件善行,新闻从业者可以编造,可以撒谎,可以编造,那试问,倘若有一天,这“利益”的出发点不再是“善”,那这样的欺骗还能不能被“宽容”?若能,那何必还要有新闻这个行业,人人都是小说家;若不能,那谭千秋事件为什么就能被宽容?
新闻的真实性不能被玷污,笔者认为这是一个新闻从业者基本的职业准则。看着报道中的语言,一切何其熟悉又何其可笑,时代需要英雄,但是时代用不着弄死英雄,新闻真实性是个严肃的话题,英雄也是严肃的话题,无论善恶,造假可耻。
(作者:林萧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