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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说法]本期话题:女模特之死(2007年1月21日)

2016-05-17 09:09 出处: 人气:  评论(0

[今日说法]本期话题:女模特之死(2007年1月21日)
央视国际   2007年01月25日 16:45 来源:

     


  在2003年新丝路模特大赛重庆赛区的比赛中,30号选手贾晨当时还是一名初二学生,年仅15岁,来自重庆市沙坪坝区。2003年的大赛她没有进入决赛,两年后,她再一次参加了新丝路模特大赛重庆赛区的比赛并杀入了最后的决赛。但就在决赛前一天晚上,她的母亲接到电话说贾晨哮喘病发作住进了医院。

  为了筹备决赛,大赛组委会一直将选手们封闭在一家宾馆培训,母亲已经有3天没见着女儿了。母亲连忙赶到了医院,结果病房里并没有女儿,这时有人说女儿在太平间,已经死亡了。那么从贾晨发病到死亡大概有多长时间呢?对此医院说他们是当晚23∶00多钟接到这家宾馆的求救电话,当她们接到贾晨时她已经昏迷,各项生命指征都很微弱,到医院后很快就不治身亡了,具体发病时间还不清楚。

  贾晨从小就是一个人见人爱的漂亮姑娘,在文艺表演方面有着很好的天赋,14岁就登上了T型台成了一名模特,并在各种大赛中屡屡获奖。这样一位青春靓丽 有着美好未来的模特,是什么原因突然离去了呢?一位男选手目睹了贾晨出事的经过。当天他和贾晨等大部分参赛选手出席了大赛组委会举办的一场联欢会。据这位男选手介绍,贾晨在这次比赛中表现突出,前景很被看好,当晚贾晨的心情也很好,在联欢会上显得十分活跃兴奋,但中途出现了不适,说她自己有点不舒服,喘不上气来。

  当时有一位选手将贾晨扶到了宾馆外面坐在了椅子上,可刚坐下来,贾晨就晕了过去。其他选手见此情景赶紧拨打了120电话。贾晨的晕倒是外界的原因,还是自身的问题呢?贾晨死亡后当地警方介入了调查,排除了外界刑事犯罪的可能,认为贾晨身体出了问题。当然最有发言权应当是当时接诊贾晨的这家医院,但他们给出了一个奇怪的结论。医院在贾晨的死亡诊断书上是这样表述贾晨死因的:“猝死?哮喘?”

  医院解释说,贾晨在医院抢救的时间很短,他们还没来得及做仔细检查贾晨就去世了,不过当时的症状表明贾晨很可能是哮喘突发而亡,可到底是不是这得尸体解剖他们才能肯定。但是贾晨的父母不忍心女儿在死后再受皮肉之苦,他们不同意对贾晨的尸体进行解剖。不过,贾家人对贾晨可能死于哮喘突发心存疑虑。


  贾晨的妈妈说,贾晨在婴儿时期有过哮喘,但是早就痊愈了,小学毕业后连感冒都没有了。这么多年来女儿一直没再犯过哮喘,怎么会突发哮喘呢?那天晚在外参加培训的女儿到底遇到了什么事情,没有人能够给这位母亲一个答案。为了进一步寻找答案,记者来到了贾晨出事的这家宾馆。这家宾馆的二楼大厅就是贾晨走完人生最后一段路程的地方,在封闭训练的几天里,贾晨和其他的参赛选手每天都在这里练习的,决赛前夜那场联欢会也是在这儿举办的。但发生在一年多以前的那场悲剧这里已经没有任何印记了。

  不过随后医院的医护人员接受采访时提到了这样的一个细节,贾晨在死前曾喝了不少酒。这家宾馆的一名服务员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时证实,当天联欢会总共喝掉了12箱140多瓶啤酒,而参加联欢会的只有三四十人,也就是说平均每人喝掉了3到4 瓶啤酒。贾晨到底喝了多少酒,现在无法查实。不过警方曾对贾晨血液里的酒精含量进行过检测,竟然高达60多个标准值。人体血液里酒精浓度如果达到80个标准值就是醉酒状态,那么也就是说贾晨已经是临醉状态。

  医生说,饮酒和哮喘有可能产生联系,另外还有一些外在的原因也不能忽视,这个大厅的面积并不大,当晚挤了三四十个人,空气流通不畅应当是客观存在的,再加上贾晨她们经过多日的比赛和排练,身体的各项机能都达到了极限,这个时候突发疾病也不足为奇。贾晨当时只有17岁,还是一个未成年人,母亲认为大赛组委会将女儿带到这个宾馆封闭训练就应当负责照顾好她,现在不仅没有照顾好,反而让一个未成年人在晚上休息的时间大量饮酒并最终身亡,大赛组委会应当对女儿的死负责。

  据了解,贾晨参加的这次模特大赛,主要的组织者是重庆世纪信达公司,他们为什么表现得如此冷漠呢?为了了解情况,记者曾按照这家公司在工商部门注册时的地址去找过,但这家公司已经不知所踪了。这家公司仅仅是租赁了这里的房子,去年就退租了,后来贾晨这事打起了官司,重庆世纪信达公司聘请了一位代理律师。为了能够联系上他们,记者找到了那位代理律师,但是律师说事情已经过去一年了,现在他也不清楚这家公司的下落。


  记者在重庆曾多方寻找重庆世纪信达公司但一直没有结果,在这种情况下,贾晨的家人只得打起了官司,但对方律师在法庭上提出了一个让贾家人措手不及的观点,医院的死亡诊断书只是怀疑贾晨死于哮喘突发,到底是不是,由于没有尸体解剖,没有明确的结论,对方律师认为如果要确定他们有责任就要认定贾晨的死和公司的行为有因果关系,现在贾晨的死因都没有确定,又怎么能说和他们有关呢?

  贾晨死亡后,家人很快将她的尸体火化了,现在要查清她的死因已经不可能。但贾家人认为无论贾晨的死因是什么,大赛组织者都应当承担监护不周的责任,双方为此争执不下。目前法院已经为此开过了两次庭,最后的判决结果还没有出来。而在贾晨母亲的内心,这场官司的结果如何已经不再重要,重要的是她对模特大赛已经彻底失望了。

  主持人:本来走上T型台对于这些孩子来说是他们走进光环的选择,没想到现在由于当初的那个选择给贾家人带来了无尽的痛苦。您认为这个组委会到底要不要为贾晨的死承担某种责任?

  刘俊海:首先必须分析一下组委会对于贾晨是不是负有相应的监护义务。像本案中所说的情况,参加组委会组织的封闭式的培训,组委会应当承担对未成年人的教育、监督、管理和保护这四大义务,如果说组委会没有尽到自己应尽的监护任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对于组委会来说,贾晨来参加大赛和最后她的意外死亡并没有直接的因果联系,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作为死者家属的贾晨父母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证明组委会违背了相应的监护责任。

  刘俊海:这类这些证据很多,比如从本案中所说的情况来看,有120多瓶的啤酒被三四十个孩子消费掉了,尤其是对于平时很少饮食或者饮食不多的模特来说,喝这么的酒对健康绝对是有害的,你工作人员看着孩子们在大量饮酒不加制止,纵容了这种饮酒的行为,也就是对于履行监护义务的时候主观上存有过错。我个人认为,不管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对于贾晨之死,作为组委会的单位应当对于贾晨的父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主持人:我们今天讲到的贾晨的故事只是这些年在选美过程当中发生的纠纷之一,而在这几年的选美活动中各种各样的纠纷、麻烦甚至于是官司也可以说是层出不穷。

  2006年3月1日,来自江西赛区的女大生齐芳在众多的参赛选手中胜出,获得环球小姐中国赛区总决赛的冠军,从而被授予“2006环球中国小姐”的称号。然而在6天后,大赛组委会便对外宣称齐芳因未能遵守中国环球小姐总部制定的行为规章而被取消称号。

  可是齐芳的说法则是,因为在与中国环球小姐总部签订的合同中有一些令她难以接受的条款,例如要求她将所有的亲友名单及联络方式报告给总部,助理每天必须24小时跟随包括在她会见亲友,甚至谈恋爱时助手都要在场。齐芳说,因为对这些类似条款提出了质疑,她的环球小姐称号也被随之罢免,而纠纷也由此而产生。

  2006年8月18日《南京日报》上刊登了一篇题为:酒店促销竟让“地球小姐”陪吃的文章。《现代快报》也刊登文章“地球小姐”摇身变成“陪酒女郎”。那么“地球小姐”和“陪酒女郎”之间到底有着怎样的关系呢?事后记者在对此事件调查时,一些参加地球小姐评选的选手向记者证实确实发生过参赛选手被带进酒店包间陪酒事件。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在陪酒事件发生之后,有近三分之一参加这次地球小姐参选的选手宣布要退出比赛。不仅如此,她们还将和家人一起为这件事给自己带来的影响向组委会讨回说法。

  主持人:选美当中出现过各种各样的问题,在选美活动之后也会有很多的媒体有各种各样的负面的评论,但是这丝毫没有阻止一次又一次甚至于更大规模的选美活动再次出现,所以在面对选美活动的时候,您有一些什么样的建议?


  刘俊海:我建议选美活动应当严格按照规范、法治、和谐、严谨的基本要求来规范目前的选美活动。第二,对于孩子的家长来说,一定要从对孩子未来的根本利益出发来筹划和计划未成年人的人生计划,有的时候选美活动可能会带来一时风光,但是更多的参选的成员未必将来都能成功,而且有的因为参与这种选美活动受到一些思想的误导,反而错过了求学或者其它的发展机会。

  主持人:青春很美丽,但是青春很脆弱,所以青春很宝贵,沉浸在宝贵青春当中的那些未成年人,想要张扬自己的美丽无可厚非,但是对于成年人来说只是在旁边袖手旁观吗?是不是应该为这种张扬制定出来更多的行之有效的规则,并且遵循规则,让遗憾更少地出现在未成年人的生活当中。

责编:王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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